各單位、部門:
現将《廣東海洋大學“三一聯光獎學金”實施細則》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廣東海洋大學
2021年5月31日
廣東海洋大學“三一聯光獎學金”實施細則
第一條 廣東海洋大學“三一聯光獎學金”是深圳市三一聯光智能設備股份有限公司出資在我校設立的,用于激勵在校學生德智體全面發展的社會類專項獎學金。根據公司意見,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 評選對象
機械與動力工程學院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工業工程、機械電子工程、工業設計專業三、四年級在校本科生。
第三條評選基本條件
(一)熱愛祖國、熱愛人民、信念堅定,遵紀守法、品行端正、作風正派,當學年無違紀行為。
(二)勤奮務實、努力學習、刻苦鑽研、成績優異,當學年沒有不及格科目。
(三)英語通過四級以上。
(四)綜合測評排名在全班前40%。
積極參加科學研究、科技創新和學科競賽,發表有學術成果或者獲得校級以上(含)比賽或獎勵的學生優先考慮;積極參加學校組織的社會實踐、志願服務活動并取得突出成績學生或者符合以上條件且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優先考慮。
第四條 評選名額及獎勵
(一)2021年、2022年、2023年每年獎勵25名學生,其中機械設計制造及自動化專業9人、工業工程專業5人、機械電子工程專業6人、工業設計專業5人。
(二)2021年、2022年、2023年分别對應以2020-2021、2021-2022、2022-2023學年綜合測評為重要參考依據。獎勵标準為2000元/人,并為獲得獎學金的學生頒發榮譽證書。
第五條 評選原則與程序
(一)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
(二)相應學年第一學期開學後,由機械與動力工程學院根據實際情況下發評選通知。
(三)學生向機械與動力工程學院提出申請并填寫《廣東海洋大學“三一聯光獎學金”申請審批表》。
(四)由機械與動力工程學院組織評選,初評結果由機械與動力工程學院以紙質張貼和網絡公告等方式向全校師生公示5個工作日。
(五)公示無異議後,機械與動力工程學院将初評結果送學生處審核,再報分管校領導審批,由财務處統一發放獎學金。
(六)學校鼓勵獲獎學生畢業後到深圳市三一聯光智能設備股份有限公司工作,施展才華。
第六條 本細則由學生處負責解釋,自發文之日起施行。
附件:廣東海洋大學“三一聯光獎學金”申請審批表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